5月10日讯 厦门市体育局官方消息发布了《厦门市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资助奖励实施办法》最新修订稿。根据《实施办法》,参加职业联赛的足球俱乐部将根据项目类别、影响力、职业联赛水平、投资和排名等资助市体育产业专项资金,最高可达2000万元。
以下是《厦门市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资助奖励实施办法》(2024年修订)全文:
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制定本办法,鼓励培养和引进高水平的职业体育队伍,建设一流的职业体育俱乐部。
第二条 厦门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资助对象为: 冠“厦门”队名(主场位于厦门),足球、篮球、排球职业体育俱乐部参加职业联赛,网球、羽毛球、乒乓球、高尔夫、帆船、拳击、围棋、中国象棋职业体育俱乐部在厦门发展前景良好。
第三条 厦门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的奖励对象为: 冠军“厦门”队名,参加国际职业联赛或全国最高职业联赛,获得前四名成绩的职业体育俱乐部。
第二章 资助和奖励标准
第四条 资助标准为:
(1)参加职业联赛的足球、篮球和排球职业体育俱乐部将根据项目类别、影响力、职业联赛水平、投资和排名等资助市体育产业的专项资金。其中:
对于参加全国最高职业联赛的人员,每个赛季的补贴金额为:男子足球不超过2000万元,男子篮球不超过1000万元,女子足球、女子篮球和男女排球不超过600万元;
参加中国男子足球甲级联赛的,每赛季或每年不超过600万元;参加中国女子足球甲级联赛和男子足球乙级联赛的,每赛季或每年不超过300万元。
(2)网球、羽毛球、乒乓球、高尔夫、帆船、拳击职业体育俱乐部按项目类别、影响力、投资和排名,每赛季或每年不超过300万元,参加全国最高职业联赛;围棋俱乐部资助不超过50万元;中国象棋俱乐部资助不超过30万元。
第五条 职业体育俱乐部参加国际职业联赛或全国最高级别职业联赛,按项目类别、影响力和投资奖励,金额为:男子足球不超过1000万元,男子篮球不超过800万元,女子足球、女子篮球、男子排球、网球、羽毛球、乒乓球、高尔夫、帆船、拳击不超过300万元,围棋不超过50万元,中国象棋不超过30万元。
获得亚军的,奖励金额为:男子足球不超过600万元,男子篮球不超过400万元,其余不超过150万元(围棋不超过30万元,中国象棋不超过20万元)。
第三名和第四名分别为:男子足球不超过300万元,男子篮球不超过150万元,其余不超过80万元(围棋不超过20万元,中国象棋不超过15万元)。
获得第四名的,奖励金额为:男子足球不超过200万元,男子篮球不超过100万元,其余不超过50万元(围棋不超过15万元,中国象棋不超过10万元)。
第六条 上述补贴和奖励资金按现行财政制度计算,由市、区财政按6计算:4比例分担。
第三章 申报要求